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种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掌握钢琴和声乐两种音乐表演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与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须认真考虑并明确认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考生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后不得更改),并根据自选的考场的要求,填写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