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音乐院校 > 教育资讯 > 正文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0年招生简章

2010年03月04日    来源:神州乐器网    

    六、报考方法

    1.报名与考试时间:南京考点于2010年3月21日报名,3月22日专业初试,3月23日下午公布专业复试名单并报名,3月24日专业复试,3月26日上午公布文化考试名单,3月27日文化考试。音乐专业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两个小专业。       

    2.报名地点: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南京艺术学院内),概不接受函报。

    3.报名时须交考生所在学校介绍信(写明就读年级)、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有效)。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4.南京艺术学院网址:http://www.njarti.cn,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网址:http://nyfzh.njarti.cn。联系电话:(025) 83498195   (025) 83498335

    传真:(025)—83733775

    邮政编码:210013

    E_mail:nyfzh@hotmail.com

    5.报考期间食宿自理。

    七、专业考试

    1.音乐专业

    初试:(1)各类器乐演奏专业演奏自选曲目1—2首。

    (2)声乐演唱专业演唱自选曲目1—2首。

    (3)作曲专业初试科目为《歌曲写作》。

    复试:(1)西洋管弦、打击乐和民乐专业演奏有一定难度的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曲目不同于初试)。

    (2)键盘(钢琴、手风琴)演奏专业演奏复调乐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3)声乐演唱专业演唱自选曲目1—2首(曲目不同于初试),诗文朗诵一段,可加试乐器和舞蹈。

    (4)作曲专业复试科目为:钢琴演奏、口试(专业常识与民歌演唱)。

    (5) 除以上专业主课复试外,所有报考高中音乐专业者都必须参加《听音》和《基本乐理》考试。报考初中音乐专业者只考《听音》。

    音乐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一律自备(钢琴、竖琴、打击乐器除外)。

    报考高中钢琴专业的考生如兼报作曲专业,其作曲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但文化成绩与《听音》成绩要适当提高要求。

    小学升初中音乐专业的考生中如有西洋管乐的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圆号、长号专业者,西洋弦乐或民乐二胡专业的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专业者,竹笛专业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唢呐与笙专业者,钢琴专业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竖琴专业或升高中时改为作曲专业者可在报名时注明。这些自愿改以上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优先考虑。

    2.舞蹈专业(只招小学升初中)

    初试:(1)身体条件(形象、身体比例、体形、软开度、弹跳等)初步考察(2)舞蹈表演(二分钟以内)

    复试:(1)身体条件的进一步考察(2)舞蹈表演(内容与初试不同,二分钟以内)(3)动作模仿

     女生穿体操服,男生穿练功短裤;不化妆、不戴头饰;初试复试均自备伴奏CD光盘。

    3. 面试

    凡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面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2/3
责任编辑:admin
现在有人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为避免恶意留言或垃圾评论信息,发表内容不得低于10个字符! 评论人: 
相关文章
企业服务
每日关注
图文推荐
热门乐器老师
最新培训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网站声明 | 隐私保护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网络用户服务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