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炒得最热闹的应该是“中央音乐学院七旬教授收受10万元贿赂并潜规则女学生”的新闻,讨伐之声众唾成渊,一时间仿佛梁教授成了中国艺术教育“黑恶势力”代言人,被清除出人民教师队伍,真乃“大快人心”!
据中央音乐学院发言人称,梁老教授“翻车”的原因,一个是“贪财”,收受学生贿赂10万元,其中5万是该女生为考取博士跟随梁教授学习的学费,剩下的5万则是梁为其打通关系的“买路钱”;一个是“贪色”,“潜规则”了女学生,与其发生“肉体接触”。在这则消息中,公众大多被“七旬老教授”、“肉体接触”、“潜规则”等刺激性词句以及那张偷梁换柱的美人玉照吸引了注意力,却没有注意到这件事的“元凶”——“钱规则”。
任何一个学习过音乐的学生和学生家长都知道,在进入专业院校之前,私下请老师是要交学费的,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从没有人质疑过这件事情。
当然学费多少也是有游戏规则的。低龄幼儿的一堂课几十元,小学生、中学生花在各种乐器考级上的学费从几百元至千元不等;准备考大学或考研私下请名师上一堂课,动辄数千元,万元价位也是常有的事情。一年下来,交给老师的学费岂止是几个5万!梁教授一年5万的学费只不过是大巫面前的小巫。笔者的一位朋友不久前去武汉,她朋友拉二胡的女儿为了考取某音乐学院,在考前上了该校某老师一堂课,学费6千,仅仅指点了一首已经烂熟于心的练习曲。我把这个故事讲给该院一位青年教师,他有些不以为然,“老师是不会公开标价的,应该是学生用信封塞给老师的。”在这里“收”与“授”都是有游戏规则的……想来,这大概也只是当今艺术院校“钱规则”的冰山一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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