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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武汉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08年12月04日    来源:    

一、培养目标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及师资。

二、专业、学制、学历层次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四、关于招生范围与计划的说明
  1、我院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之一,在国家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前须提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因此,我院的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校园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whcm.com.cn),请考生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
 
五、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我院专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务必认真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①网址:http://zsks.whcm.com.cn
  ②时间:以我院校园网主页“招生考试”栏目中“信息发布”的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
  ①时间:以我院校园网主页“招生考试”栏目中“信息发布”的公告为准。
  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③现场确认手续:
  湖北省考生持“200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和网上报名编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缴费、照相、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外省考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2009年××省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准考证各省名称不同)和网上报名编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缴费、照相、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专业报名初试费100元/专业·人;考试期间若通过初试者,需办理复试手续并交纳复试费100元/专业·人。
  所有参加专业报名网报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报名的现场确认,否则将视作无效报名。
  因故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进行网报的补报(需交补报手续费100元)。
    注意事项:
  ①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及音乐表演部分方向(指挥、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中的钢琴演奏方向)的考生专业初、复试一次性进行,专业报名及考务费共200元/专业·人。
  ②键盘乐器演奏中的钢琴演奏与钢琴艺术指导方向同考场考试,初试、复试考试内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间既可单报,也可兼报(兼报考生需明确主报和副报)。单报100元/人,兼报(主报和副报)200元/人。
  ③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与编导各专业品种不单设考场,与中国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各相关专业品种同考场考试,初试、复试考试内容要求相同。相同专业品种之间既可单报,也可兼报(兼报考生需明确主报和副报)。单报100元/人,兼报(主报和副报)200元/人。
  ④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中的手风琴、电子管风琴方向不单设考场,与键盘乐器演奏中的手风琴、电子管风琴方向同考场考试,初试、复试考试内容要求相同。二者之间既可单报,也可兼报(兼报考生需明确主报和副报)。单报100元/人,兼报(主报和副报)200元/人。
  ⑤报考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方向和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中的钢琴演奏方向的考生需单独报名、单独参加考试。
  ⑥各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视唱、听写、乐理)考试内容分别按A、B、C三个类别进行考试:
    参加A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视唱练耳)、指挥、钢琴调律、音乐音响导演、通俗音乐创编与制作;
    参加B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演唱(美声和民族声乐)、中国乐器(含民族打击)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中西管弦乐器演奏与编导、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
    参加C类考试的专业(方向)为: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我院校园网主页“招生考试”栏目“信息发布”中公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七、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
   1、音乐学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声乐演唱:不同风格声乐作品2首;②钢琴演奏: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练习曲1首(车尔尼练习曲299及以上程度),乐曲1首;③朗诵短文(诗)1篇(首);④加试舞蹈或其它1项乐器[达到及格分数(百分制的60分)之后,按每5分增加0.1分计入百分制的专业结构成绩。“加试”为考生自愿参加的考试科目,是否加试由考生自主选择]。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和演奏全部或演唱和演奏部分。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声乐40%+钢琴40%+朗诵5% +专业基础15%(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⑵音乐学(理论方向),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②听音乐写作文;      ③音乐能力测试(演奏、演唱)。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中外音乐基础知识50%+听音乐写作文20%+音乐能力测试2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⑶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 ,该专业方向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①中外音乐基础知识(以国家颁布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为依据,参考“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音乐》)②听音乐写作文;③表演能力测试(演奏、演唱、舞蹈、朗诵)。
    专业基础(C类):视唱,听写,乐理。
    专业结构成绩:中外音乐基础知识50%+听音乐写作文20%+表演能力测试20%+专业基础10%(视唱30%、听写30%、乐理40%)。
  说明:
  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的文化课高考成绩需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并获得“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视同取得艺术管理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仅限第二专业志愿)。在考生达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且在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上线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结合责任编辑:音乐院校频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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