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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设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

2009年07月20日    来源:    

      我国将通过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建立面向农村教师的在职培训服务,使农村教师通过“网络+自考”的方式,获得学历提升的渠道。

  负责具体实施这项工作的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是专门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的,它充分发挥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注重质量的特点,同时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助学,建立面向农村教师的学习与考试服务支持体系。教师可通过“注册学习制”,采取有组织的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实行学分互认,实现了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资格证书考试三者的相互沟通。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部署,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开展前已进行一年多的充分论证和准备,各级教育部门以方便农村教师学习,保障学习质量为第一原则,已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助学方式、考试服务等一系列环节上进行了改革创新。相信这项专业课程的设置将为优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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