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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全国手风琴展演大赛”8月举行

2010年07月13日    来源:神州乐器网    

     举办《鹦鹉杯》2010第二届北京手风琴艺术节,旨在为我国手风琴艺术的普及和发展,建立一个展示的平台。通过比赛、观摩和交流,推动手风琴作品的创作;推广多元化的演出形式;遴选出优秀的表演人才,以促使手风琴艺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各省(市)手风琴学会(专业委员会)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广大手风琴演奏者认真准备,踊跃参与。使本届展演大赛取得更好的成绩。                                      

    细   则

    主办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手风琴学会
    承办单位:北京手风琴学会  北京东城少年宫   天津鹦鹉乐器有限公司
    地    点:北京东城少年宫
    时    间:2010年8月16日-19日(15日报到)

    主要活动内容
    1、 全国手风琴展演
      ① 各省(市)、各单位演出代表队节目展演
      ② 2010全国手风琴独奏展演大赛
    2、 手风琴学术研讨会及专题讲座
    3、 手风琴演奏家音乐会
    4、 颁奖表彰大会
    5、 《鹦鹉牌》手风琴产品展示会

    参加范围

    1、 各省(市)手风琴学会(专业委员会)、各音乐学院、师范院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少年宫、文化馆、文化宫、业余音乐、艺术学校等组织演出代表队参加。
    2、 专业、业余手风琴演奏者,参加独奏展演大赛。
 

    演出代表队参加展演的规定和要求:

    1、 演出代表队只演出一场,节目总时间不超过40分钟;
    2、 演出节目以手风琴为主要乐器,包括独奏(个人可同时参加独奏展演大赛)、重奏(可同时参加室内乐组赛)、合奏、伴奏以及室内乐(可同时参加室内乐组赛)、流行音乐等形式;
    3、 演员年龄不限、参演人数不限;
    4、 评判标准:
     ① 内容健康,群众喜闻乐见,提倡中国作品;
     ② 形式新颖,有创新精神,提倡与姊妹艺术合作;
     ③ 技术娴熟,表现力丰富,提倡多种风格。

    独奏展演大赛的规定和要求

    1、 独奏分组:
    (1)音乐学院组:年龄不限,限时仍定为15分钟,但不得少于10分钟。
    (2)师范院校组(包括音乐、艺术院校音教专业):年龄不限,限时12分钟,但不得少于8分钟。
    A组(演奏传统低音手风琴);
    B组(演奏自由低音手风琴)。
    (3)音乐(艺术)学院附中组:年龄不限,限时12分钟,但不得少于8分钟。
    (4)青年组:(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限时12分钟,但不得少于8分钟。
    (5)少年组:(1997年8月31日以前至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限时8分钟以内。
    (6)儿童A组:(2000年8月31日以前至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限时6分钟以内
    (7) 儿童B组:(2003年8月31日以前至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限时5分钟以内
    (8) 幼儿组:(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限时3分钟以内。
    (9) 教师组:年龄不限,限时8分钟以内。
    (10)考级曲目等级赛组:共分1-10级十个组,年龄不限,曲目在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三套(或与其相应等级的各地各部门规定的考级曲集)中4级以上任选一首,1-3级限时2-3分钟曲目数量不限,比赛只进行一轮。
    (11)室内乐、重奏组:年龄不限,限时10-15分钟。比赛只进行一轮。

    2、 各组年龄段的划分是参照我国中、小学入学年龄划分法,即8月31日之前出生为上一年龄段,9月1日之后出生为下一年龄段。

    3、 独奏比赛①—⑨组分两轮进行,要求每轮演奏曲目不同;进行第一轮后60%选手进入第二轮决赛。最终得分是两轮得分的和。

    4、 参赛曲目自选,在限定时间内,乐曲数量不限。音乐学院组、师范院校组、附中组、青年组第一轮必有中国乐曲一首。演奏不足下限时间的在总分中扣除0.1分,超过上限时间的,计时员有权叫停,但不影响成绩。拒不服从者,在总分中扣除0.5分。

    5、 评判标准:以乐曲难度、表现能力、演奏技巧、风格掌握综合评定。

    奖项设置

    1、 代表队演出节目设:
    ① 优秀节目奖、优秀演员奖、优秀伴奏(含乐队)奖、优秀新创作作品奖。分金、银、铜、优秀四个奖项,授予证书和奖章。
    ② 指挥奖、导演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荣誉证书。
    ③ 优秀组织工作奖,授予证书和奖杯。
    2、 独奏、室内乐比赛设:
    ① 金、银、铜、优秀四个奖项,授予证书和奖章。
    ② 参赛选手获奖比例占60%。评判委员会组成

    评判委员会组成

    1、聘请国内手风琴专家。实行评委回避制度。
    2、由各单位推荐一名群众代表,及时反映群众各方面的意见,但不参加评分。

    报名手续

    1、 演出代表队、室内乐组需报:详细节目单(每个节目形式、曲名、作者、导演、演奏者、演奏时间)总人 数、负责人姓名及一寸照片(不含室内乐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2、 独奏者需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个人年龄有效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不含考级曲目组)、单位、职务、两张二寸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参加组别、第一、二轮曲目名称(注明作者、版本、演奏时间)指导教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3、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7月10日(请将报名材料、报名费邮寄至报名地址)。
  
    4、 报名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10号(东城少年宫)中国音乐家协会手风琴学会秘书处 郭玉光收。
邮编:100027      电话:010-64160254(办公室)
    13701011317 郭玉光 
    13581762119 梁艳萍

    报名费

    幼儿组100元。儿童A、B组、少年组150元。
    教师组、青年组、附中组、师范院校组、音乐学院组200元。
    凡进入决赛者幼儿组另交50元,其他组另交100元参赛费。
    考级曲目等级赛组1—5级100元,6—10级150元。
    室内乐、重奏组300元。
    代表队:10人以下300元、11-20人400元、21—30人500元,超过此人数酌定。

    有关事项

    1、 参赛人员和随行人员往返交通、驻地食宿费用自理。
    2、 各代表队或个人需帮助联系食宿的,秘书处可提供北京二环路周边旅馆电话,以便直接联系。
    3、 所有新创作作品的曲谱一式两份,报到时交报到处。如不交曲谱不予评奖。
    4、 参赛顺序按抽签结果进行(各代表队参赛顺序由组委会安排),凡未抽签者或未按抽签顺序进行者,在总分 中扣除0.5分,并由组委会安排顺序。
    5、 独奏(1)—(9)组的参赛者,可同时参加第(10)考级曲目等级赛组比赛。代表队的室内乐、重奏节目,可参加(11)组比赛。但两者均需另外报名。
    6、 独奏比赛(各代表队演出节目及室内乐除外)不得使用电声手风琴、不带伴奏。
    7、参加两项以上比赛的选手,如比赛时间产生冲突,由组委会协调解决。
    8、 报到时间:2010年8月15日全天。
    报到地点:北京东直门南大街10号东城少年宫(地铁2号线东四十条站保利大厦北边)。

    中国音乐家协会手风琴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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