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市函〔2010〕144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101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出公司邀请日本张滨二胡演奏团一行45人,于2010年8月8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七月九日
抄送:上海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日本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