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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被音乐”了吗?

2010年09月09日    来源:神州乐器网    


今天,你“被音乐”了吗?

    大十字、瑞花、文昌阁、纪念塔、云岩广场……处于高速发展期的贵阳市,近几年一个个城市广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唱歌、跳舞、锻炼身体的市民也逐渐增多。

    然而,众多的城市广场并不只是一片祥和。最近,人民广场周围单位和居民,将一纸“诉状”递交到南明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跳舞唱歌无可厚非,但总得保证周边群众最基本的工作、生活和休息吧!而另一方也言之凿凿:休闲广场本是对外开放,唱唱歌跳跳舞锻炼身体合理合法,碍着谁了?

    由此,城市广场的“锻炼规则”到了该提到议事日程的时候了。  

    受害:周围居民叫苦不迭  

    “十多年了,能告的部门都告了,能求的单位都求了!除了将靠近广场一侧的教室都换成了双层的隔音玻璃,还给每位上课的老师配备了扩音器外,我们别无他法!”贺书记管理下的苗苗实验学校就坐落于人民广场南广场正背后,拥有400多学生。但自打上世纪90年代初广场重建漂亮起来后,“被音乐”就是她和她那400多师生的每日“必修课”。

    “毫不夸张的说,除非下雨下雪,不然天天的早、中、晚都是定时‘被音乐’!”贺书记告诉记者,学校毗邻的南广场,每天早晨从7点半到11点半,下午2点半到5点半,广场跳舞、唱歌的锻炼音乐便会“准时奏响”。“当然,小学晚上不上课,不然一样也是伴着音乐上!”

    “不用扩音器不安隔音窗的话,老师一节课下来,嗓子喊破都不能保证每个学生能听到!”谈及这10多年来让师生备受困扰的“被音乐”,学校是苦不堪言,家长则义愤填膺。“冬天还好,夏天上课不开窗,教室对师生而言就是个蒸笼啊!”

    而紧挨着苗苗学校的民族文化宫处境几乎相同。据文化宫相关负责人介绍,周围的单位,为了从源头上“堵”住这些广场音响,没少想办法:各自管好电源,让经营者无电可接。但让他们哭笑不得的是:没了电源,改用录音机。更有甚者,大多数经营者自带发电机来放音响。

    反驳:跳舞锻炼碍着谁了?

    昨日傍晚7点半,记者来到人民广场南广场时,在一发电机支撑下的大功率音响的伴奏下,近百市民正乐呵呵的载歌载舞。

    “人到老年,需要娱乐。跳跳舞、下下棋、唱唱歌、结交朋友是不少老年人退休生活的首选”。家住神奇路的胡阿姨边跳边说,自打今年6月初和单位10多个退休同事组织起舞蹈队,每晚7点半到9点间,就约好在这排练。

    “退了休,每天早晚出来跳跳舞,锻炼锻炼身体,碍着谁的事了?”听到记者提及周围群众诉苦,65岁的老阿姨马上“反驳”:广场是大家的,没道理不让来。

    而一旁一位打扫卫生的环卫工则悄悄告诉记者:“这里的很多市民都是天天来的常客。一旦有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劝阻经营音响者关小声音或离开,会惹来大家的一致抵触的。”

    对此,一对白发老两口表示:“毕竟是公众场合,只要听得到,声音小点是应该的,总不能让锻炼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现象:惊人高分贝难治理

    “被音乐”的,不仅仅是人民广场周围的居民和单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几乎在每个广场周围,都充斥着同样的投诉。并且,近年来,这种情形正逐渐“蔓延”至一些具备场地、环境较好的住宅小区。

    “经检测,五个测试点的噪音声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最高限值!”近日,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早、中、晚不同时段,对人民广场区域内5个方位点的环境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但监测结果不容乐观:环境噪音分别为:72.5、79.3、75.5、73.1和63.2分贝。

    据贵阳市环保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噪音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人的睡眠和休息,超过70分贝会使人心烦意乱、精神不集中,人长期生活在90分贝的高噪音环境中,会影响听力且容易患高血压、糖尿病等,人呆在100分贝的超高噪音环境中一会儿,会得暂时性耳聋。

    对此,人民广场管理处的负责人颇为无奈:由于长期以来南广场的群众娱乐活动缺乏规范管理,部分人员违规在广场摆摊设点并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有偿开辟露天舞场,的确形成了严重的噪音污染,每天扰民基本在9小时以上。

    而城管部门虽经多次治理,但收效甚微,“多为劝说,可你前脚走他后脚就高分贝‘还原’了!”

    律师观点   

    管理配套自律

    针对人民广场噪音问题,9月6日,南明区环保局联合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等多家单位下达了《关于人民广场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占道经营、作业、摆摊设点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活动;严禁在广场内使用大功率设备超标进行宣传、娱乐等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一方面,受广场配套硬件条件的限制,虽邻近居民楼和单位,但仍是附近群众锻炼唯一的选择;另一方面,矛盾的苗头凸显之后,缺乏来自第三方的有效协调,放任发展。”对于目前越来越普遍的“被音乐”现象,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认为。

    此外,也有来自社区和街道一线工作者的建议: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广场在规划设计建设之初如果做好相应配套工作,比方说借鉴昆明的经验:在广场能适当设立若干“具备隔音效果的室内活动室”供歌舞锻炼者使用;同时,相关的管理部门要能够及时协调各方利益,限制歌舞锻炼的噪声。

    “当然,居民在公众场合娱乐的同时,若能多点‘为他人着想的自律秩序’观念,解决此矛盾并非难事!”何律师如此建议。

    相关法规   

    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

    据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街道两侧、居民住宅区的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公安部门对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人可警告、罚款。《噪防法》也严格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含住宅)内使用高音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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