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秋季学期开学前后,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高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从严查处。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开通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反映渠道,接受有关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根据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足额落实各项资助经费,务必保证应分担的资助专项资金在开学前及时到位。各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提而不支、多提少支或直接列支。要切实加强对各项资助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