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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协会关于交纳2012年度钢琴调律师会费的通知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中国乐器协会网    

  关于交纳2012年度钢琴调律师会费的通知
  
  2012-02-16
  
  中乐协[2012]006号
  
  各位钢琴调律师会员:
  
  根据中国乐器协会章程及钢琴调律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钢琴调律师会员交纳2012年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每年200元(包含①赠送全年12期《中国乐器》杂志,②会员的上网服务费用);
  
  二、续交会费时间为3月底以前。
  
  银行汇款:开户名称:中国乐器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南三环支行
  
  帐 号: 11200601040009790
  
  联系电话:010—67668106 67661596 67666220(传真)
  
  联 系 人:郭宇宁 刘佳雨
  
  请各位调律师收到本通知后,按时交纳2012年会费。尚未交纳以前年度会费的请一并交纳。
  
  中国乐器协会
  
  2012年2月9日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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