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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一轮换 择校就不热?

2012年06月09日    来源:天音网    

  神州乐器网讯 江苏公布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意见稿”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建立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组织公办学校教师流动。

  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应当流动。(《扬子晚报》2月23日)

  由于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造成了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从而引发严重的“择校热”问题。“择校热”造成多方面的危害,比如权钱交易,一些名校成了权势者的专属,名校的领导和老师成为权力寻租的重要主体,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和社会风气。学生向名校集中,也滋长一些名校盲目扩张,教学质量跟不上,名校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徒有虚名,成为一种敛财的招牌。而“就近入学”政策实施后,有重点校的社区和无重点校社区又形成了新的不平等,并产生一些消极后果,使得重点学校所在社区的户口和住房成为一种含金量很高的资源,“学区房”、“学区户口”变得炙手可热。

  “择校热”的恶化,使得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成为迫切需要,而教师轮换制,则是教育资源均衡化实质性的一步,也是遏制“择校热”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学校之间的差距,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师资力量的差距,二是教学设施的差距,而师资力量,无疑在学校实力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旦学校师资力量之间的差别消失,学校之间的主要差距也就不存在了。虽然学校教育设施的差距还有,但这对于家长来说,吸引力则会大减,教师轮换对于遏制“择校热”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教师轮换制不应只在江苏,而应尽快在更大范围内推行。

  教师轮换制的推行,需要一些配套的政策,否则将得不到好的执行。名校和普通学校之间的差异,也体现在教学人员的待遇上,如果不同学校之间的待遇对比分明,那么教师流动的积极性将会很低。这一点,需要做出相关的制度安排,彻底取消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分,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对教职人员统一编制,统一规定薪酬待遇。对于学校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发展程度差异,可通过一些鼓励性措施,激励教师向边远欠发达地区流动。对于教师流动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困难,也要全面考虑,尽可能照顾。对于很难改变的差距,也应辅以一定的强制措施推动轮换制的落实,毕竟,没有谁就该呆在好学校、谁就该呆在差学校。

  教师轮换制推行还要避免走形式,比如好教师只在好学校之间轮换。这一点,需要细化教师轮换制的执行细则,规范教师流向,保证好学校和一般学校之间的流动比例。也要避免轮换只针对无关系无后台老实巴交的教师,否则,轮换制就会催生新的寻租空间,或沦为打击报复的工具。教师轮换制只有走好,才能走得更远。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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