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16月,其前身音乐专业创建于1985年。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浙江省最早招收音乐类本、专科学生的院系之一。学院以培养中等音乐教育师资、复合型音乐表演人才为己任,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等本科专业(方向)和成教音乐教育本专科专业。2001年开始招收音乐教育硕士和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2003年获省自考委、省教育厅批准成为浙江省音乐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单位。2005年设音乐学专业硕士学位点,2006年开始招收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院下设声乐、钢琴、理论与作曲、管弦与民族器乐等四个系,一个舞蹈教研室,一个教学与艺术实践部,以及一个音乐研究中心。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600余人;教职员工61人,专任教师50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5人,副高职称教师15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1人。学院拥有面积13000多平方米、全国一流的音乐教学大楼,内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视听实验室、MIDI制作室、数码钢琴教室、合唱合奏教室、舞蹈排练厅和琴房,并拥有高规格的现代化音乐厅和价值百万的斯坦威音乐会演奏用琴。学院资料室拥有图书、期刊7000余册,CDVCD等音像资料4000余张。 

学院重视教育科研。近几年来,参加国家级、省社科、省教委以上科研项目10多项;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3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等10余部。参与国家“十五”重点课题规划。多人被评为省级、校级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

    学院注重对外学术交流,并经常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讲座或举办专场音乐会,如德国的伊果·卡门兹、美国的林嘉禧、伊丽卡以及中国著名音乐家周晓燕、卞祖善、黎信昌、许忠等。我院还多次与美国、韩国、德国、俄罗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的同类院校和艺术团体进行学术交流。

    

音乐学专业:全日制师范专业,学制四年。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音乐教学和组织音乐活动的能力,以及一定的音乐创作能力,能胜任高中等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成为合格的高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及社会各种音乐教育部门所需要的复合型音乐教育、研究和管理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通过音乐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教育理论和教学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本专业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外,主要专业课有:音乐教学法、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声乐、钢琴、器乐、和声学、复调、作品分析、歌曲作法、音乐欣赏、音乐史、合唱(奏)、指挥、形体舞蹈、音乐美学、艺术概论以及教育实习、见习、教育调查、音乐采风、学年汇报演出、毕业汇报演出、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课程。

    音乐表演专业:全日制非师范专业,学制四年,根据自己的特长,可以选择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四个主修方向。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编辑、制作、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本专业开设的课程除公共课外,主要专业课有: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音乐欣赏、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史、音乐作品赏析、形体与舞蹈、合唱、合奏、表演、声乐类专业课、器乐类专业课、钢琴类专业课、舞蹈类专业课等。四个专业方向除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课以外,专业课类型根据学生专业方向确定。另外还包括见习、实习、调查、采风、学年汇报演出、毕业汇报演出、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课程。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修师范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