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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明远:与反教育行为作斗争

2011年08月15日    来源:神州乐器网    

 

 

  最近看到一张照片,标题是“差生伺候优生吃饭”。画面说明是某校夏令营,为了让学生“体验人生百态,把握自我命运”,根据学生的表现打分,把学生分成“上士”、“中士”、“下士”三等。“上士”吃三菜一汤,还有一杯代表身份的红酒,“中士”吃二菜一汤,“下士”站在桌子旁边伺候“上士”吃饭,只有等“上士”吃完了,把碗筷收拾了才能去吃比较差的饭。谁看到这张照片都感到十分震憾。这位校长竞然会想出这种馊主意。

  教育根本目的是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教师职责是敬业爱生,帮助每一个学生健康地成长。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时时出现上述那种教育。我把它称为“反教育行为”。今天我们大声疾呼,加强师德教育,不应再停留在号召上、口号上,正面的提倡上。应该针对师德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批判和纠正,与反教育行为作斗争。目前教育中反教育行表现在许多方面。

  反教育行为表现之一,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特别歧视所谓“差生”、“后进生”。上面那张照片不就是对学生人格的极大污辱?

  前几年山西某报刊登过一篇文章“谁毁了我一生?”,讲述一名非重点学校学生考上重点高中后,受到重点学校一位英语老师歧视,用语言伤害这位学生,使她的功课一落千丈,对学习失去了信心。

  当前有些学校设重点班或实验班,有的教师对非实验班的学生歧视,说非实验班的学生都是“烂学生”,使学生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有些班主任当着家长的面诉说学生的缺点。

  这都是有损学生人格的反教育行为。

  反教育行为之二,是用暴力对待“后进生”。前几年电视暴光,杭州有一所西点男子学校,用黄连、辣椒、鞭子教育顽皮的儿童,画面上还展示了一名儿童背上的条条鞭痕。去年武汉某训练学校把学生整死。这种反教育行为,严重地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家长体罚学生的事屡见不鲜。这都是违背教育法的行为,是不是应该与之斗争。

  反教育行为之三,是用非人性的标语口号来督促学生拼命学习。有一个学校高三班的黑板上方贴着这样的标语:“生时何必多睡,死后自然长眠”。何等惊人!类似于这种标语口号常见于高三毕业班上。这不仅不利于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而且增加对学生的压力;把学生捆挷在分数的战车上,更不利于学生理解人生的真正价值。

  反教育行为之四,是在学习中提倡竞争。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社会上竞争激烈,应该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这是违背教育规律的。历来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在学习中竞争。学习应该营造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气氛,达到共同进步。现在强调竞争,学生间互相保密、互相歧视。有一个学生考了一百分,回家大哭一场。母亲问她考了一百分为什么大哭?女儿说,因为还有一个同学也考了一百分。这种竞争培养了自私心理,是不是也是一种反教育行为?

  反教育行为之五,是拔苗助长,对学生实施过度的教育,过早地给儿童加重学习任务,用沉重的学习负担使儿童没有幸福的童年。不仅身体受到损害,而且社会情感受到扭曲。江苏瓜农施用膨化剂,使西瓜过早的裂开了。我们的教育是不是也是向学生施用膨化剂?值得大家反思。

  陶行知先生说过,好教育培养出好人,坏教育培养出坏人。坏教育就是一种反教育。我们大家要与之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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