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招生计划
2008年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将面向黑龙江、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安徽、湖北、湖南、江西、海南等12个省招收国家计划内普通本科生26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情况见表: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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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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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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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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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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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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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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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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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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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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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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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有志于从事艺术事业,符合2008年全国高考招生条件的考生。
2、我校艺术专业均招收艺术类考生,对于艺术考生划分为艺术(文)、艺术(理)的省份,我校只招收艺术(文)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绘画、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音乐表演及舞蹈编导教育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报考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是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女青年,符合模特的基本条件,身高在1.72米以上。
4、现役军人报考需持有军级以上单位政治部介绍信。
三、专业考试报考要求和报名时间地点
1、除海南省考生参加省招生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外,其余11省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不跨省考试,不重复考试。
2、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所需证明和材料:
(1)身份证和有效证件或证明。
(2)按生源省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
(3)填写好的《报考登记表》1份。
(4)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3张。
(5)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在完成上述1至4项材料的基础上须另交穿着泳装的6寸彩色照片4张(前全身、侧全身、前上半身、脸部特写各1张)。
3、专业考试时,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方向)。
4、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见附件:海南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外省设点考试地点一览表)
四、专业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
1、绘画专业
考试项目:素描人物头像写生、人物速写写生、色彩静物。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2、艺术设计专业
(1)艺术设计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装饰设计、服装设计等方向:
考试项目:素描人物头像写生、人物速写写生、色彩静物。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25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3、音乐表演专业
(1)演唱方向:
考试项目:A、听音、视唱;B、乐理;C、声乐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中级程度)。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听音、视唱占20%,乐理占10%,声乐占70%。
(2)器乐演奏方向:
考试项目:A、听音、视唱;B、乐理;C、器乐(钢琴: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自选中外钢琴独奏曲一首。二胡:演奏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大提琴、小提琴:演奏练习曲以及中级乐曲各一首;古筝:演奏中级练习曲以上及乐曲各一首)。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听音、视唱占20%,乐理占10%,器乐70%。
4、舞蹈编导
考试项目:基本功测试(含软开度、技术技巧能力)、舞蹈表演(舞蹈片段或组合,自备录音带)、舞蹈模仿、即兴表演。
评分标准: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功测试占30%,舞蹈表演占30%,舞蹈模仿占20%,即兴表演占20%。
五、专业考试结果公布
我校对同一省份应试的考生按专业(方向)成绩统一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5倍向成绩合格的考生签发《海南大学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部分生源省份规定,参加当地省级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而且又符合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的考生,才能取得我校的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函告本人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并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考生所在省高招办。同时,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大学网站公布(www.hainu.edu.cn),对专业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另行通知,本人可通过以上网址或电话方式查询具体信息。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全国统一高考,按文化统考(艺术类)。
七、录取原则及收费标准
录取原则: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海南省考生认可本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均以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入学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
3、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新生专业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高考入学专业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收费标准:学费8800元/学年,住宿费600~1200元/学年。
八、办学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甸校区
联系方式:海南大学网址:www.hainu.edu.cn
1、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0898-66266469、66260171(传真)
Ema i l:66266469@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
邮编:570228
2、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898-66279207、66183550、66183550(传真)
Ema i l:qqwdd@hai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邮编:5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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