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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8年11月26日    来源:新浪考试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创作、制作、表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三年。

  三、招生专业

  音乐学(代码050402)、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办法

  硕士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政治、外语统考的网上报名:2008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进行网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务必认真校对所填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政治、外语统考的现场确认:2008年11月12日-14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体检表和网上报名编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缴费、照相、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在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3、专业考试报名:2008年10月10日-11月11日,考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网址为:www.whcm.com.cn,以下同),在主页“下载专区”或“招生考试”/“招生简章”栏目中下载《武汉音乐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并于2008年11月12日-14日将填写好的《武汉音乐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电子打印稿(可加页)交我院统考现场确认点审核。考生务必认真校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及其专业考试内容要求》,将视为报名无效。

  中国音乐史学(含中国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中国音乐文献学、乐律学、琴学)、西方音乐史论(含西方音乐史学、西方音乐文献编译、西方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含中国传统音乐、世界音乐、宗教音乐)、音乐传播学(含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等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撰写的本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一篇,否则,将视为报名无效。

  4、缴费:政治、外语统考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50元;专业考试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240元。

  六、考试

  1、统考考试:

  时 间 2009年1月10日-11日;

  考试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2、专业考试:我院专业考试初试、复试一并进行。

  时 间 2009年1月12日开始(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布);

  考试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七、体检

  考生专业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的结果。

  八、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政治、外语分数及总分达到国家标准,专业考试初、复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3、报考西方音乐文献编译方向的考生,英语统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年国家下达的合格分数线。

  九、入学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合格者方可予以注册。

  十、就业

  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考核,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十一、其它

  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音乐学系)各方向须加试“乐理”、“视唱练耳”科目;报考音乐学其它各方向(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须加试“乐理”、“音乐名作听辨”科目;

  2、我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待教育部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

  3、《武汉音乐学院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及其专业考试内容要求》见[附录];

  4、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院校园网(www.whcm.com.cn)上公布,与考试大纲相应的有关咨询,可拨打相关单位电话:

系(院、部)
办公电话
作曲系办公室
027-88068215
音乐学系办公室
027-88068739
声乐系办公室
027-88068201
钢琴系办公室
027-88068255
管弦系办公室
027-88068375
民乐系办公室
027-88069583
音乐教育学院办公室
027-88068756
社科部办公室
027-88069026
研究生部办公室
027-88068297

  5、与招生有关的各种信息如有政策性更动,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上及时发布。

  6、本招生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下设作曲、复调、配器、和声、曲式、音乐分析、视唱练耳、音乐基础理论8个研究方向(其中,和声、音乐基础理论二个研究方向2009年暂不招生)。

  初试

  1、612专业主科: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其中,视唱练耳方向主科:视唱占30%,练耳占70%);

  2、812专业基础课:“作曲”方向参加《配器》科目考试;其它方向均参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科目考试(含作曲、和声、复调、配器等内容;各方向考本方向之外的其它三项,其中曲式方向考和声之外的其它三项)。

  复试

  1、曲式方向参加《和声》科目考试,其它方向均参加《曲式》科目考试,2、面试:乐器演奏、视唱练耳、提交作品或论文、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

  注:各科目考试内容要求详见我院校园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

  二、计算机音乐下设计算机音乐作曲、计算机音乐理论两个研究方向。

  初试

  1、612专业主科:所报考的研究方向;

  2、812专业基础课:

  [计算机音乐作曲]《配器》

  [计算机音乐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四项中任选三项)

  复试

  [计算机音乐作曲]、[计算机音乐理论](1)曲式,(2)乐器演奏、视唱练耳、提交作品或论文、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

  注:各科目考试内容要求详见我院校园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

  三、音乐学下设中国音乐史学(含中国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中国音乐文献学、乐律学、琴学)、西方音乐史论(含西方音乐史学、西方音乐文献编译、西方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含中国传统音乐、世界音乐、宗教音乐)、音乐传播学(含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四个方向。

  初试

  1、612专业主科:所报考的研究方向(其试卷分为必答题和选答题两种,必答题内容为该方向通识性理论知识,占主科成绩的70%;选答题为该方向下属各研究方向的命题论文,占主科成绩的30%);

  2、812专业基础课:(1)音乐名作听辨20%,(2)音乐学基础80%(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4门中任选2门,不得选考与本人主科研究方向相同的科目)。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面试:乐器演奏、民歌戏曲演唱、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

  四、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初试

  1、612专业主科:钢琴、声乐、音乐教育理论;

  [钢琴教育]

  (1)不同风格的作品4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的练习曲1首、三声部以上的复调乐曲1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1首、大型乐曲1首);

  (2)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2首;

  (3)普通教育理论(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教学法)。

  [声乐教育]

  (1)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4首(美声方向演唱中、外歌曲各2首,其中外国歌曲用原文演唱;民族声乐方向演唱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1首;戏曲说唱唱段或根据戏曲说唱唱段改编的歌曲或古曲1首,创作歌曲2首);

  (2)钢琴曲2首:练习曲1首(车尔尼练习曲299及以上程度),乐曲1首;

  (3)普通教育理论(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教学法)。

  [音乐教育理论]

  (1)音乐教育综合理论(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教学法、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

  (2)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2首;

  (3)不同风格的钢琴作品2首。

  以上各方向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和演奏全部或演唱和演奏部分。

  以上各方向的第(1)项占主科成绩的60%,第(2)、(3)项各占主科成绩的20%。

  2、812专业基础课:曲式与和声;

  复试

  1、面试:中外音乐史知识问答、口试,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五、音乐表演与教学方向下设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中国乐器、西洋管弦乐器、钢琴)、艺术指导(指挥、声乐、器乐)研究方向。

  (一)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合唱指挥](1)自选指挥混声合唱曲2首(中外作品各1首,不得从指定曲目中选择,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2)指定指挥曲目3首(考生自备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3)合唱总谱读法:在钢琴上视奏合唱新谱。

  注:指定指挥曲目详见我院校园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指挥全部或指挥部分。

  [乐队指挥](1)自选指挥交响曲1首(不能从指定曲目中选择,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2)指定指挥曲目2首(考生自备总谱及双钢琴演奏人员);(3)管弦乐总谱读法:在钢琴上视奏管弦乐新谱。

  注:指定指挥曲目详见我院校园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指挥全部或指挥部分。

  2、812专业基础课:《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四项中任选三项)

  复试

  [合唱指挥] (1)曲式,(2)面试:钢琴演奏(自选曲目1首)、演唱(自选声乐作品1首)、提交作品或论文、视唱练耳、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

  [乐队指挥](1)曲式,(2)面试:用钢琴视奏指定总谱片段、演奏器乐作品1首、提交作品、视唱练耳、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

  注:各科目考试内容要求详见我院校园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

  (二)声乐演唱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美声] 中外歌曲7首[包括外国艺术歌曲、外国歌剧咏叹调、中国声乐作品(含艺术歌曲、创作歌曲)三类;各类歌曲均不少于2首,所有外国歌曲均需用原文演唱且不少于二种外国语言]。

  [民族声乐] 歌曲7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不少于2首;说唱、戏曲唱段或根据戏曲、说唱唱段改编的歌曲或古曲不少于2首;歌剧唱段和创作歌曲各不少于1首。)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唱全部或演唱部分。

  2、81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50%;声乐作品视唱50%。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三)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二胡]

  刘天华、阿炳二胡曲或根据民间音乐移植、改编的乐曲3首;

  现代创作乐曲3首(其中至少应包含1首较大型乐曲或技巧性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1个乐章)。

  [琵琶、扬琴、古筝]

  传统乐曲或根据民间音乐移植、改编的乐曲3首;

  现代创作乐曲3首(其中至少应包含1首较大型乐曲或技巧性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1个乐章)。

  [竹笛、笙、唢呐]

  不同风格的乐曲6首(其中至少应包含1首较大型乐曲或技巧性程度较高的乐曲或协奏曲的1个乐章)。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2、81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50%;器乐视奏50%。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四)西洋管弦乐器(单簧管、长笛、长号、圆号、双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小提琴]

  大小调音阶1套(三个八度、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调号〕);七种琶音1套(三个八度、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调号〕); 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双音(两个八度);

  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巴哈无伴奏组曲两个乐章或巴哈无伴奏奏鸣曲两个乐章(赋格必奏);帕格尼尼随想曲1首;奏鸣曲1首;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需包括华彩乐段);中国乐曲1首。

  以上内容(除了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中提琴]

  大小调音阶1套(三个八度、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调号〕);七种琶音1套(三个八度、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调号〕);三度、六度、八度双音(两个八度);

  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巴哈无伴奏组曲两个乐章; 帕格尼尼随想曲1首;奏鸣曲1首;协奏曲一个乐章。

  以上内容(除了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大提琴]

  大小调音阶1套(三个八度、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调号〕);七种琶音1套(三个八度、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调号〕); 三度、六度、八度双音(两个八度);

  以上内容必须在同调性内完成

  技巧难点不同的练习曲2首(选自《大提琴练习曲》[宋涛编2、3册]、《波泊尔大提琴高级练习曲40首》);奏鸣曲1首;巴哈无伴奏组曲两个乐章;技巧性小品1首;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需包括华彩乐段)。

  以上内容(除了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低音提琴]

  大、小调音阶1套(二个八度、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调号〕);七种琶音1套(二个八度、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调号〕);巴赫无伴奏组曲两个乐章;奏鸣曲1首; 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技巧性小品1首。

  以上内容(除了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木管、铜管]

  三升三降调号以内〔含三升三降〕的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分别用连音、吐音吹奏);技巧性小品1首;奏鸣曲1首;浪漫主义时期或近现代作品1首;协奏曲1首。

  以上内容(除了与钢琴合作的奏鸣曲外)均要求背谱演奏;有伴奏的乐曲必须自备伴奏。

  以上各专业方向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2、81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50%;器乐视奏50%。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五)钢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

  初试

  [钢琴]

  1、612专业主科:

  练习曲2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首(前奏曲与赋格);奏鸣曲2个乐章(一快一慢);协奏曲1个乐章;浪漫主义时期或近现代乐曲2首(其中含有一定技巧难度的中国作品1首)。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2、81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50%;器乐视奏50%。

  [电子管风琴(双排键)]

  1、612专业主科:

  练习曲1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首(四声部以上);古典奏鸣曲或交响乐改编曲1首;大型乐曲1首;流行乐曲1首(包括爵士乐)。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2、81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50%;根据指定的主题即兴创编1首50%。

  复试

  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六)艺术指导(指挥、声乐、器乐)

  初试

  1、612专业主科:

  [指挥艺术指导](1)钢琴独奏:演奏练习曲1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首(四声部赋格)、奏鸣曲1个乐章(快板乐章);(2)双钢琴演奏:自选交响曲(双钢琴版本)1个乐章(考生自备双钢琴演奏人员);(3)总谱读法:现场视交响乐总谱演奏乐曲1首(或大型作品选段)。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指挥全部或指挥部分。

  [声乐艺术指导]钢琴练习曲1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 复调作品1首(前奏曲与赋格); 奏鸣曲1个乐章(快板乐章);浪漫主义时期或近现代乐曲2首(其中含有一定技巧难度的中国作品1首);外国艺术歌曲1首(与演唱者合作);歌剧咏叹调2首(中外不限、与演唱者合作)。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器乐艺术指导] 钢琴练习曲1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首(前奏曲与赋格);奏鸣曲1个乐章(快板乐章);浪漫主义时期或近现代乐曲2首(其中含有一定技巧难度的中国作品1首);古典主义时期和浪漫主义时期的重奏曲或协奏曲2个乐章(与其它乐器合作)。

  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全部或演奏部分。

  2、812专业基础课:

  [指挥艺术指导]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四项中任选三项);

  [声乐艺术指导]、[器乐艺术指导] [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3门中任选2门)]50%;器乐视奏50%。

  复试

  [指挥艺术指导](1)曲式,(2)面试:视唱练耳、提交作品或论文、口试,(3)外语听力测试;

  [声乐艺术指导]、[器乐艺术指导](1)曲式与和声(2)视唱练耳(3)外语听力测试。

  六、思想政治教育下设艺术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2个研究方向。

  初试

  1、611专业主科: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参考教材:《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 湖北省统编教材 武汉大学出版社) ;

  2、811专业基础课:法学概论(参考教材:《法学概论》 吴祖谋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艺术概论(参考教材:《艺术概论》 黄琳华主编 文化艺术出版社)2门中任选1门;

  复试

  (1)面试,(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参考教材:《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张耀灿、陈万柏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3)外语听力测试。

  武汉音乐学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音乐院校频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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