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创造力培养早已是教育界普遍关注的问题,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儿童的创造能力是音乐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儿童创造精神培养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如何培养儿童的创造能力是个老问题,国内外教育家们有着很多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也是个永恒的大问题,创造精神的培养一直都是个发展性很强的教育内容。现今的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横向交流在日益加强,教育无论在目标、原则、内容还是在方式、方法上都在不断地变化发展。
音乐教育活动在诸多领域里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创造精神的培养任务难以实现:严谨的音乐表演技术要求与自由的音乐创造能力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大量的音乐知识的习得过程已构成对音乐创造能力的培养的忽视,这种忽视体现在音乐教育管理中的课程设置和考试评估办法(或社会肯定方式)等方面。教育目的的不同,所相应采取的手段和方法也就不同,有些方式不适合孩子,使孩子天生就具有的热爱和探索音乐的倾向与冲动受到限制乃至被“扼杀”。
欧美儿童音乐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丰富多彩的教学方法、教学对象和实验内容都从不同角度体现了一个共同的教育思想:即肯定每一个儿童的音乐潜能和发展前途,从儿童的个性、立场、经验出发,让他们快乐地进入音乐学习;以丰富的儿童早期音乐学习的经验和音乐教育的审美、认知功能来奠定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基础。本文立足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现状,借鉴欧美儿童音乐教育中正确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方法,提出必须重新审视创造性音乐教育和音乐教育的创造精神的培养。
创造精神的培养是艺术教育的根本要求
艺术和科学的最大区别在于对客观规律的态度,前者总是在打破规律,在对他事物否定中突出自我艺术形象的唯一性;后者总是在发现规律,按规律办事,在对他事物的肯定和否定中探索群体的共性。艺术强调不拘一格,总没有标准格式和标准答案;而科学则强调严谨,一丝不苟,总有标准格式和标准答案。由此也可见在艺术教育中突出对儿童创造精神的培养是由艺术本质决定的。艺术教育中应以渗透创造性为自己的重要任务。而我们现今的艺术教育体制中对创造精神的培养做得远远不够。“创造精神”这个词有很多含义,人们几乎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创造精神是思维活动的范畴,是制作具有独创性的东西的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
现今我国儿童音乐教育主要存在的问题
1、在教育原则和教育观念上,学校和社会音乐教育与国家教育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儿童音乐教育中大量使用自然科学的教育教学法则,学生主要受着“是”与“非”,“对”与“错”的标准制约。儿童创造精神难觅。
2、在教育目的上,受多元的社会和家庭的期望约束,使得儿童音乐教育的主阵地是家庭和社会而非学校。儿童长期处在家长的“严密监督”或“任其自然”中学习音乐。良好的儿童学习音乐环境难求。
3、许多学校的音乐教育教学的内容、方式、方法单调,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无存。
开展创造性音乐教育,再现儿童音乐本色
1、创造创造性音乐教育的环境
萨蒂斯·科尔曼音乐教育环境实验给了我们重要的提示,她让我们明白,给儿童以无穷乐趣的音乐教育的空间是无限的。学生不可能不对音乐感兴趣。
美国的萨蒂斯·科尔曼(Satis Coleman)1918年开始哥伦比亚大学的教育学院林肯学校创办了“儿童创造性音乐教学实验”,她设计了一套以乐器制作、即兴表演、唱歌、跳舞和音乐创作为内容,以儿童自我创造活动为目和的方法的音乐课程方案,让儿童返回原始的音乐环境之中去,从最原始的音乐活动起步来体验音乐发展的历程。她的实验证明,孩子学习音乐,应是体验第一,推迟识谱,从一开始起就要给孩子自由表现的机会。
她让孩子们制作他们自己的乐器进行实验,注重孩子的年龄和他们自然、本能的音乐需求。选择鼓、木琴、水杯琴为简易打击乐器,潘笛、喇叭、六孔竖笛、埙、简单双簧管与单簧管、玉米杆横笛、长笛为简单管乐器,原始竖琴、中国古琴、里拉琴为简单弦乐器,逐步过渡到现代通用乐器,充分调动孩子们的学习热情和创造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