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必须将户口迁入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具体事项详见“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二、报到时,将党、团组织关系和13张免冠正面一寸半身相片交所属系(其中交2张相片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学生住宿证)。
三、报到时间:2008年9月13、14日
四、报到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南校区)。
1、以下专业在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南校区)学习和生活。
小学教育、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自动化、地理科学、旅游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旅游管理(含专升本)、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民族预科、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舞蹈学、艺术设计、音乐学。
2、以下专业在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1号路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学习和生活。
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含专升本)、历史学、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日语、英语。
3、报到的具体事宜详见“入学交通指南” 。
五、学校建议新生不要提前到校。提前到校的新生和家长可联系学校后勤集团,统一安排在南校区住宿,学校学术交流中心的联系电话:0898-65856100、65856118。
六、要求自带纸质档案省份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市县(地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给所在系,系里集中后交给学生处。
七、因故不能依时到校报到者,应事先来电请假,但时间不能超过七天。否则,我校不再给予办理入学手续。
八、凭通知书和准考证办理有关手续。各项收费情况具体如下:
1、学费标准:
① 文史类专业中的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对外汉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教育学、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学前教育及民族预科班为4200元/年;
② 理工、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等专业为4600元/年;
③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为6000元/年;
④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为8800元/年。
2、教材费实行按年代收(多还少补):本科:800元/年;专升本:400元/年;预科班:300元/年
3、住宿标准有500元/年、800元/年、900元/年、1200元/年不等,按实际入住标准收取。
九、新生通过银行缴纳学杂费,请在8月25日前将学费、教材代收费、住宿费(按1200元)存进工行灵通卡帐户,详情见“学生缴费委托提示”。
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入校交学校审核确定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详情见附件。
十一、新生凭缴费收据进行注册。根据2005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十二、咨询电话(区号:0898):65888710(招生办)、65880571(传真)、 65882981(学生处)。
65865386(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我校不在海南省以外设立新生接待点,新生和家长请勿上当。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一、除海口市户口的新生外,所有新生均要求将户口迁入海南省海南师范大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迁入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此带来的不便由本人承担。
二、户口迁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
三、自带户口迁移证(不得邮寄),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必须将二张一寸免冠照片交给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
四、户口迁移证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要写明省、市、县,出生年月日均要填写清楚(新生入学后,不允许更改姓名)。
五、户口迁移证上须注明本人身份证号码、身高和血型。右下角必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六、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在学校办理。
七、户口迁移证涂改无效。
海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