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创立于1927年,是一所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最早的专业音乐学院。学院现有在校生1800余人,设有13个系部,拥有大、中、小学一贯制的专业音乐教育体系和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国际一流”的发展目标,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上海音乐学院院长。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公正廉洁;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了解国际专业音乐教育发展的水平和趋势,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运用世界一流音乐院校的发展理念和管理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与艺术教育规律,对学院的教学、科研以及艺术实践进行科学管理。
3、具有丰富的国际学术经验、精深艺术造诣和国际性学术(艺术)影响力。
4、具有奉献精神,全职投入学院管理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委决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明确的岗位任期目标,在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学科专业发展、优化师资梯队、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52年9月以后出生),特殊人才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及联系方式
1、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或个人自荐等公开推荐的方式。
2、报名者需将应聘申请表、本人简历、主要学术经历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关推荐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片4张及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交上海音乐学院“院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申请表可在上海音乐学院官方网站下载)。
3、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院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 编:200031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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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E_mail):db@shcmusic.edu.cn
电 话:021-64314188
传 真:021-64743198
联系人:王瑞 林熠
三、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10月3日17时。
2、报名人选经资格审查和初选后,正式通知本人来学院参加考试和面试。